时间:2025-08-06 阅读:12648 来源:中国数字电视《社会与法》栏目新闻采编中心
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社会与法》栏目黑龙江讯(李玉成) 2025年8月4日11时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巡逻车组执勤民警张璇琛、郭仲凯驾驶黑A7988警警车巡逻至客运加油站附近时,发现一名群众骑电动车载人,且骑行者与乘坐者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当即示意该群众停车,依法接受检查,并现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结合近年来因电动车载人不戴头盔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向该群众详细讲解了此类行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碰撞,头部缺乏有效保护,极易造成颅脑损伤等致命伤害。同时,民警明确告知其相关法律责任,强调骑行和乘坐电动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和细致普法,该群众及其同行人员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对未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表示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骑行电动车时做到安全驾驶、规范佩戴头盔,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此次现场普法宣传,不仅纠正了交通违法行为,更提升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基础。
审核:陈学智